记者从生态环境部获悉,2018年度黑臭水体整治专项行动现场督查工作现已结束。生态环境部将印发通报函,将问题清单移交地方政府,要求限期整改并向社会公开。
2015年4月,国务院印发“水十条”,要求直辖市、省会城市、计划单列市建成区要于2017年底前基本消除黑臭水体,地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消除比例平均达到60%以上。今年5月上旬以来,生态环境部联合住房城乡建设部组建督查组,对全国30个省(区市)70个城市进行现场督查,检查是否达到整治要求。其中长江经济带是检查重点,每个省除省会城市外抽查两个地级市,其他省抽查一个地级市。
通过这次实地督查发现,部分城市有新发现的黑臭水体未向国家上报,部分水体实际未达到治理目标。此前70城市共上报列入国家清单的黑臭水体有1127个。督查组对上报已完成整治的993个黑臭水体开展核查,经判定治理完成率是92.5%。但督查还发现新的黑臭水体274个,这样统算起来,70城市黑臭水体完成比例是65.7%。
生态环境部水环境管理司司长张波26日在新闻发布会上表示:“攻坚战的任务是去年年底基本消除黑臭,今年年底实现长治久清,现在看来任务还非常紧迫,形势不容乐观。”
6月下旬,记者跟随督查组赴甘肃进行督查。督查组到达后先通过当地媒体、短信公布举报电话,发动群众提供举报信息;对群众举报问题进行筛选甄别、实地核实。通过这样的方式,一些地方发现一批之前未上报的黑臭水体。生态环境部事前通过卫星遥感识别,也发现了一批新增黑臭水体。
督查人员每日沿河道边走边看,对照城市建设管网设计和施工图纸逐一核查,打开窨井盖看下面有没有水,判断水流方向,分析管网体系有没有发挥作用,有时一天要走几十多公里;在污水处理厂,督查人员通过查看进水浓度判断实际污水处理率到底是多少;在垃圾清运站,督查人员通过调阅每日工作记录、询问周边群众意见,判断垃圾收集处理数量是否与建成区人口比例相符。
在这样的工作机制下,黑臭治理存在的问题一一暴露在眼前。通过对部分督查结果系统分析,生态环境部认为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有:
一是排查不认真不到位。黑臭水体在城市里存在,大家都是知道的,没有上报,没有排查清楚,反映了工作不够认真。
二是控源截污不到位。存在非法排污口、城镇污水管网不配套、污水处理能力不足、截留污水未经处理异地排放、雨污合流。另外还发现部分企业存在超排、偷排,建成区外污染没有得到有效控制。
三是垃圾收集转运处理处置措施未得到有效落实,一些河面有大面积漂浮物,河岸随意堆放垃圾,垃圾渗滤液很容易随雨水进入河道污染水体。
四是内源污染未得到有效解决。有的河道重污染底泥未得到有效清除,完成整治河道仍然有大量翻泥现象,极易造成二次污染。
五是部分地区治标不治本,反弹风险很高。有的地方调水冲污、应急加药;有的地方给河流加盖,眼不见心不烦;还有的城市把污水放到河道里,在河道下游建一个临时性污水处理设施,一到下雨是根本挡不住污水泛滥,很容易造成水体反黑。
据悉,此次专项行动结束后,凡是黑臭现象反弹、群众有意见的,经核实重新列入黑臭水体清单,将继续督促整治。张波说,“一些地方搞治标不治本,搞形式主义,可以丢掉幻想了。问题一旦列入国家清单,我们会一盯到底,不获全胜不收兵。”